浅谈医疗器械外观设计
2021-03-05 10:34:00 4434次浏览
随着近期新型肺炎的不断扩散,全国各地医疗物资紧缺,医疗器械在如今的临床中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医疗器械的功能虽是首当其冲,但是其外观设计也是关键因素,好的医疗器械不仅功能齐全,外观也能在临床中带来便利。
医疗器械外观设计和非医疗器械外观设计同等重要,产品外观设计是留给消费者的印象,消费者虽然无法直接看出产品的内在质量,却可以从产品的做工精细,外观平整等来完成产品的整体定位,然外观设计之前,结构先行。只有完成外观设计,才能做出来产品。所有设计工作就是因为外观设计的停滞导致设计工作停滞,所以医疗器械的外观设计是相当重要的。
医疗器械外观的设计尤其在技术、质量、稳定、性能、功能等方面和其它公司产品有很少有差别的情况下,医疗器械外观的情感因素已成为促进医疗产品销售、研发、发展。医疗器械产品在设计的时候,在重视产品功能和经济原则等的基础上,我们必须强调用户心思感受,尊重人的情感变化。通过设计换取医生、患者对医疗产品的亲近感和信任感,医疗器械产品外观就会更具人情味,从而拉近医生和病人的距离,给病人以安慰消除心理不感,提高心理承受能力以及提供效果。通过我们对医疗器械的形态再设计、界面优化设计、色彩重新搭配的论述,医疗器械产品设计的重点已从对用户生理需求上的满足,逐步转移到用户心理活动的研究。医疗器械产品在我们对疾病的斗争包括预防、诊断、、护理和康复等等各方各面都发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事实上,中国目前的医疗器械产品起点比较低,企业过分的去追求短时间的商业利益行为,而且过于强调功能性能原则,一定程度上会缺乏对医疗器械的造型情感因素在医疗产品中的作用的认知。未来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是人们改善生存环境能力和提倡以人为本的的体现,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达的重要风向标。医疗器械产品的外观设计和研究,能够使得医疗器械的情感价值、整体价值和美造型价值融和成为一体,从而更加突出医疗器械产品中的“人性化”比例,是医疗设备企业竞争取胜基石也是各个企业现代医疗产品工业发展的重要竞争点之一。
现如今,当同类型的医疗产品的内在品质和功能由于条件限制,基本上都是一样的,但是好的医疗器械从内在功能品质以及外观设计依旧能使产品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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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观设计的商标权保护上,美国是首先确定有关的外观设计是否具有内在识别性的国家。如果某一外观设计具有内在识别性,则相当于上述的“任意性或奇异性标记”,其使用者可以直接申请商标注册或要求商标权的保护。然而,具有内在识别性的外观设计并不多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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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上附加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应当包括平面的和立体的产品(商品)外观设计。这样,不论是平面的还是立体的外观设计,只要具有可识别性,就可以获得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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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的保护上,版权法就与专利法有所重叠。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英国和德国等国家才制订了专门的外观设计注册法或工业版权法,对外观设计采取了既具有专利法特征又具有版权法特征的保护方式。从观念上说,专利法保护富有美感的具有工业实用性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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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具有识别性和第二含义的外观设计,即能够向消费者指示商品的来源。按照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5条,法律所保护的是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包括外观设计),禁止的是他人使用与知名商品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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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的个目的,就是通过对产品的合理规划,而使人们能更方便地使用它们,使其更好地发挥效力。在研究产品性能的基础上,工业设计还通过合理的造型手段,使产品能够具备富有时代精神,符合产品性能、与环境协调的产品形态,使人们得到美的享受。工业设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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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第3条也说:“本规定所称特有,是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并具显著的区别性特征。”这也表明,受保护的外观设计必须具有显著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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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工业 传统工业设计的核心是产品设计。伴随着历史的发展,设计内涵的发展也趋于更加广泛和深入。人类社会的发展已进入了现代工业社会,设计所带来的物质成就及其对人类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的影响是过去任何时代所无法比拟的,现代工业设计的概念也由此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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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又称工业产品设计学,工业设计涉及到心理学,社会学,美学,人机工程学,机械构造,摄影,色彩学等。工业发展和劳动分工所带来的工业设计,与其它艺术、生产活动、工艺制作等都有明显不同,它是各种学科、技术和审美观念的交叉产物。外观设计的保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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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设计 创新性设计是指充分发挥设计者的创造力,利用人类已有的相关科学技术知识,进行创新构思,设计出具有新颖性的,创造性及实用性机械产品设计的一种实践活动。上海工业设计中的创新设计强调发挥创造性,提出新方案,提供新颖而且独特的设计。工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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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第3条也说:“本规定所称特有,是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并具显著的区别性特征。”这也表明,受保护的外观设计必须具有显著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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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第3条也说:“本规定所称特有,是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并具显著的区别性特征。”这也表明,受保护的外观设计必须具有显著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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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观设计的商标权保护上,美国是首先确定有关的外观设计是否具有内在识别性的国家。如果某一外观设计具有内在识别性,则相当于上述的“任意性或奇异性标记”,其使用者可以直接申请商标注册或要求商标权的保护。然而,具有内在识别性的外观设计并不多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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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又称工业产品设计学,工业设计涉及到心理学,社会学,美学,人机工程学,机械构造,摄影,色彩学等。工业发展和劳动分工所带来的工业设计,与其它艺术、生产活动、工艺制作等都有明显不同,它是各种学科、技术和审美观念的交叉产物。外观设计由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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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思维 模糊思维与准确思维是相反的,但模糊思维并非模棱两可,而是辩证思考,以达到模糊与,逻辑与非逻辑相结合的组合。多向思维 多向思维是指从现有思维出发,向更多的方向扩展,从而获得各种不同的解决方案,得到各种不同的结果,又称发散思维、扩散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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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的保护上,版权法就与专利法有所重叠。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英国和德国等国家才制订了专门的外观设计注册法或工业版权法,对外观设计采取了既具有专利法特征又具有版权法特征的保护方式。从观念上说,专利法保护富有美感的具有工业实用性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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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第3条也说:“本规定所称特有,是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并具显著的区别性特征。”这也表明,受保护的外观设计必须具有显著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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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上附加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应当包括平面的和立体的产品(商品)外观设计。这样,不论是平面的还是立体的外观设计,只要具有可识别性,就可以获得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在美国1930年的一个案例中,申请人就一件混凝土搅拌器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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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观设计的商标权保护上,美国是首先确定有关的外观设计是否具有内在识别性的国家。如果某一外观设计具有内在识别性,则相当于上述的“任意性或奇异性标记”,其使用者可以直接申请商标注册或要求商标权的保护。然而,具有内在识别性的外观设计并不多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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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具有识别性和第二含义的外观设计,即能够向消费者指示商品的来源。按照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5条,法律所保护的是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包括外观设计),禁止的是他人使用与知名商品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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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思维 模糊思维与准确思维是相反的,但模糊思维并非模棱两可,而是辩证思考,以达到模糊与,逻辑与非逻辑相结合的组合。多向思维 多向思维是指从现有思维出发,向更多的方向扩展,从而获得各种不同的解决方案,得到各种不同的结果,又称发散思维、扩散思